图书:黄帝素问直解

阴阳应象大论第五篇

(阴阳者,太极初开,始为一画之所分也。应象者,天地之阴阳,人身之阴阳,皆有形象之可应也。天地之阴阳,应象于人身,人身之阴阳,应象于天地,五运五行,应象无方,此篇为《五运行大论》之提纲,故曰《阴阳应象大论》。)

黄帝曰: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。

(阴阳者,有名无形,本于太极,乃上天下地之道也。)

万物之纲纪。

(天地之大,万物生焉,故阴阳者,乃万物之纲纪。纲,大纲;纪,散纪也。)

变化之父母。

(万物之多,变化出焉。物极,谓之变;物生,谓之化;变者,化之渐;化者,变之成。变化之道,本于阴阳,故阴阳者,变化之父母。)

生杀之本始。

(变化之父母,即生杀之本始。杀,犹死也,化则生,变则死。本始,父母之谓也)。

神明之府也。

(阴阳主万物变化生杀,是神明之府也。阴阳不测之谓神,阴阳昭著之谓明。府者,神明之所居也。)

治病必求于本。

(神明所居,乃阴阳之本,故治病必求于本。如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,必求于本之所在而治之。)

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

(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)

阴静阳躁。

(阴阳者,万物之纲纪,故阴静阳躁,静而有常,则为纲,躁而散殊,则为纪。)

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。

(长,上声,下同。藏,如字,下“收藏”同。阴阳者,生杀之本始,故阳生而阴长,阳杀而阴藏。)

阳化气,阴成形。

(阴阳者,变化之父母,故阳化气,阴成形,言阳化而为气,阴变而成形。)

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,寒气生浊,热气生清,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,浊气在上,则生䐜胀,此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也。

(䐜,音真,余篇仿此。治病必求于本,故寒极生热,是热之本于寒也。热极生寒,是寒之本于热也。寒气为阴,故生浊;热气为阳,故生清。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,言轻清之气,不从于上,而逆于下,则生飧泄之病矣。浊气在上,则生䐜胀,言重浊之气,不从于下,而逆于上,则生䐜胀之病矣。是阴阳相反,从逆失宜,故曰此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也,知反作逆从而为病,则治病必求于本矣。)

故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;地气上为云,天气下为雨;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。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;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;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。

(阴阳相通,上下相感,是神明之府也。故清阳为天,光明者也;浊阴为地,神变者也。地气上为云,阴通于阳也;天气下为雨,阳通于阴也。天气下为雨,而曰雨出地气,从下而上,然后从上而下也;地气上为云,而曰云出天气,自上而下,然后自下而上也。阴阳上下,既神且明,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是九窍,神明之府也;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,是外内,神明之府也;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,是表里,神明之府也。下文云: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,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,此之谓也。此寒热清浊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上下者如此。)

水为阴,火为阳,阳为气,阴为味。

(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故水为阴。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,故火为阳。阳主轻清,故阳为气,阴主重浊,故阴为味。)

味归形,形归气,气归精,精归化。

(味归形,五味归于形脏也。形归气,形脏归于阳气也。气归精,阳气归于阴精也。精归化,阴精归于变化也。)

精食气,形食味,化生精,气生形。

(申明气归精,乃精食气也,味归形,乃形食味也。精归化者,化生精也,形归气者,气生形也。)

味伤形,气伤精,精化为气,气伤于味。

(又申明形虽食味,而味亦伤形;精虽食气,而气亦伤精;虽气化生精,而精化亦为气;虽气生此形,而气亦受伤于形。形者,味也,不言形而言味者,以味归形,形食味也。)

阴味出下窍,阳气出上窍。

(味为阴而重浊,故出下窍;气为阳而轻清,故出上窍。)

味厚者为阴,薄为阴之阳;气厚者为阳,薄为阳之阴。

(味为阴,而阴中有阳,故味厚者为阴,若味薄,则为阴中之阳;气为阳,而阳中有阴,故气厚者为阳,若气薄,则为阳中之阴。)

味厚则泄,薄则通;气薄则发泄,厚则发热。

(申明味厚为阴者,味厚则下泄也,薄为阴之阳者,味薄则宣通也。气薄为阳之阴者,气薄则发泄。言虽发散,仍下泄也。气厚为阳者,厚则发热,言既发散,且温热也。)

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;壮火食气,气食少火;壮火散气,少火生气。

(少,去声。阴阳气味,贵得其平。壮火,亢盛之火,即相火也。少火,和缓之火,即君火也。亢盛之壮火宜衰,和缓之少火宜壮。夫壮火何以宜衰?以壮火食气故也。少火何以宜壮?以气食少火故也。所谓壮火食气,实壮火散气也。所谓气食少火,实少火生气也。)

气味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。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;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;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。

(重,平声。分而言之,气为阳,味为阴。合而言之,气不离味,味不离气,故气味辛甘,从中达外,主能发散,故为阳;气味酸苦,从中上下,主能涌泄,故为阴。阴胜则阳病者,酸苦之味太过,则阴胜而阳斯病矣;阳胜则阴病者,辛甘之味太过,则阳胜而阴斯病矣。夫阳胜则过热,阴胜则过寒,今阴胜则阳病,乃重寒则热之义也,阳胜则阴病,乃重热则寒之义也。)

寒伤形,热伤气,气伤痛,形伤肿。故先痛而后肿者,气伤形也。先肿而后痛者,形伤气也。

(寒为阴邪,故寒伤形。热为阳邪,故热伤气。气伤则痛,痛,周身无形之气也。形伤则肿,肿,周身有形之形也。故先痛而后肿者,先伤气而后伤形也;先肿而后痛者,先伤形而后伤气也。此水火气味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形气者如此。)

风胜则动,热胜则肿,燥胜则乾,寒胜则浮,湿胜则濡泻。

(乾,音干,下同,余篇仿此。五行之气,应于经脉,木气为风,故风胜则经脉为之振动矣。火气为热,热胜则经脉为之痈肿矣。痈肿为热,与上文周身之寒肿不同也。金气为燥,燥胜则经脉为之干枯矣。水气为寒,寒胜则经脉如运枢之外浮矣。土气为湿,湿胜则经脉为之濡润而下泻矣。)

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长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。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

(天之四时五行,应人之五脏五气,四时则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。五行则水为寒,火为暑,金为燥,土为湿,木为风,故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长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。其在于人,有五脏化五气,心气主喜,肝气主怒,脾气主悲,肺气主忧,肾气主恐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)

故喜怒伤气,寒暑伤形;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。厥气上行,满脉去形,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生乃不固。故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。故曰: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;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;夏伤于暑,秋必痎疟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。

(重,平声。人之志意起于内,故喜怒伤气,天之邪气起于外,故寒暑伤形,举喜怒而悲忧恐在其中,举寒暑而燥湿风在其中。在天则寒为阴,暑为阳,在人则怒为阴,喜为阳。故猝暴而怒,则伤吾身之阴气,猝暴而喜,则伤吾身之阳气。厥气上行者,真气有伤,则厥逆之气上行也。满脉去形者,厥逆之气满于经脉,则神离形体而去也。此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则阴阳不和,生乃不固。夫喜怒不节,乃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;寒暑过度,未有明言,故又曰: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如天寒而受寒邪,是谓重阴,重阴必有阳热之病,天暑而受热邪,是谓重阳,重阳必有阴寒之病,此亢害自然之理,故举《生气通天论》之言,以足上文之意。秋伤湿而冬咳嗽,冬伤寒而春病温,即重阴必阳之意也。春伤风而夏飧泻,夏伤暑而秋痎疟,即重阳必阴之意也。此四时五行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五脏五气者如此。)

(此一节,言天地之寒热清浊,水火气味,四时五行,而应象于人身也。)

帝曰:余闻上古圣人,论理人形,列别脏腑,端络经脉,会通六合,各从其经;气穴所发,各有处名;溪谷属骨,皆有所起;分部逆从,各有条理;四时阴阳,尽有经纪;外内之应,皆有表里,其信然乎?

(别,音逼,下俱同。处,去声。帝既以寒热清浊,水火气味,四时五行,申明阴阳应象之理,义有未尽,谓上古圣人,能体天地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,必能以人身之阴阳,而应象于天地,故问于岐伯曰:余闻上古圣人,论理人形,于人形之中,而列别脏腑,本脏腑而端络十二经脉。端,直;络,横也。于十二经脉之中,而会通手足三阳三阴之六合,其于脏腑经脉六合,各从其经;气穴所发,各有处有名;小会之溪,大会之谷,连属于骨,皆有所起;六气分部,或逆或从,各有条理;四时阴阳,尽有经常之纲纪;外内之应,皆有浅深之表里,其信然乎?)

岐伯对曰:东方生风,风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,筋生心,肝主目。

(岐伯举五运五行、三才相合之理以对曰:东方生风,谓风乃东方春生之天气也。风生木,木生酸,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。酸生肝,肝生筋,肝者,人之脏,筋者,人之体,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。人有五体,而五体复有所生,故筋生心。人有五脏,而五脏各有所主,故肝主目。)

其在天为玄,在人为道,在地为化。

(人之脏体本于地,地之行味本于天,是天气之所在,即地气、人气之所在,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论之。其在天为玄,玄者,于穆而深微也;在天为玄,则在人为道,道者,平坦而共由也;在天为玄,则在地为化,化者,变化而生物也。)

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。

(所谓在地为化者,化生五味。所谓在人为道者,道生智。所谓在天为玄者,玄生神。)

神在天为风,在地为木,在体为筋,在脏为肝,在色为苍,在音为角,在声为呼,在变动为握,在窍为目,在味为酸,在志为怒。

(在天为玄,玄生神,是神者,天之主也,神为天之主,则无在非神,试就神之所在而推论之。神在天为风,则东方生风,神之所在也;在地为木,则风生木,神之所在也;在体为筋,在脏为肝,则肝生筋,酸生肝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、在音,在声、在变动、在窍、在味、在志,亦无非神之所在也,各随天之五气、地之五行、人之五脏,而应象者也,故为苍、为角、为呼、为握、为目、为酸、为怒,惟东方风木之肝脏为然耳。)

怒伤肝,悲胜怒;风伤筋,燥胜风;酸伤筋,辛胜酸。

(怒者肝之情,故怒伤肝,悲类乎忧,悲为脾情,亦为肺情,故悲胜怒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风伤筋,燥胜风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酸伤筋,辛胜酸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,以明天地之气味而归于人也。)

南方生热,热生火,火生苦,苦生心,心生血,血生脾,心主舌。

(南方生热,谓热乃南方夏火之天气也,热生火,火生苦,火乃地之五行,苦乃物之五味,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。苦生心,心生血,心为人之脏,血为人之体,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。五体复有所生,故血生脾。五脏各有所主,故心主舌。)

其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,在体为脉,在脏为心,在色为赤,在音为徵,在声为笑,在变动为忧,在窍为舌,在味为苦,在志为喜。

(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为热,则南方生热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火,则热生火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脉,脉者血也。在脏为心,则心生血,苦生心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赤,在音为徵,在声为笑,在变动为忧,在窍为舌,在味为苦,在志为喜,惟南方火热之心脏为然耳。)

喜伤心,恐胜喜;热伤气,寒胜热;苦伤气,咸胜苦。

(喜者,心之情,故喜伤心,恐者,肾之情,故恐胜喜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心脏,五脏之神,而属于阳,故不言脉而言气,热伤气,寒胜热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苦伤气,咸胜苦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)

中央生湿,湿生土,土生甘,甘生脾,脾生肉,肉生肺,脾主口。

(中央生湿,天也。湿生土,土生甘,地也。甘生脾,脾生肉,人也。肉体复有所生,故肉生肺。脾脏复有所主,故脾主口。)

其在天为湿,在地为土,在体为肉,在脏为脾,在色为黄,在音为宫,在声为歌,在变动为哕,在窍为口,在味为甘,在志为思。

(哕,音诲,余篇同。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为湿,则中央生湿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土,则湿生土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肉,在脏为脾,则脾生肉,甘生脾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黄,在音为宫,在声为歌,在变动为哕,在窍为口,在味为甘,在志为思,惟中央湿土之脾脏为然耳。)

思伤脾,怒胜思;湿伤肉,风胜湿;甘伤肉,酸胜甘。

(思者,脾之情,故思伤脾,而怒胜思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湿伤肉,风胜湿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甘伤肉,酸胜甘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)

西方生燥,燥生金,金生辛,辛生肺,肺生皮毛,皮毛生肾,肺主鼻。

(西方生燥,天也。燥生金,金生辛,地也。辛生肺,肺生皮毛,人也。皮毛复有所生,故皮毛生肾。肺脏复有所主,故肺主鼻。)

其在天为燥,在地为金,在体为皮毛,在脏为肺,在色为白,在音为商,在声为哭,在变动为咳,在窍为鼻,在味为辛,在志为忧。

(神者,天之主也。其神在天为燥,则西方生燥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金,则燥生金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皮毛,在脏为肺,则肺生皮毛,辛生肺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白,在音为商,在声为哭,在变动为咳,在窍为鼻,在味为辛,在志为忧,惟西方燥金之肺脏为然耳。)

忧伤肺,喜胜忧;热伤皮毛,寒胜热;辛伤皮毛,苦胜辛。

(忧伤肺,喜胜忧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热伤皮毛,寒胜热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辛伤皮毛,苦胜辛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伤于气者,皆本气自伤,此热伤皮毛,则金受火刑,以明自伤、受伤,皆可伤也,热伤皮毛则寒胜其热,乃自然之理也。)

北方生寒,寒生水,水生咸,咸生肾,肾生骨髓,髓生肝,肾主耳。

(北方生寒,天也。寒生水,水生咸,地也。咸生肾,肾生骨髓,人也。骨髓复有所生,故髓生肝,肾脏复有所主,故肾主耳。)

其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在体为骨,在脏为肾,在色为黑,在音为羽,在声为呻,在变动为栗,在窍为耳,在味为咸,在志为恐。

(神者,天之主也。其神在天为寒,则北方生寒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水,则寒生水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骨,在脏为肾,则肾生骨髓,咸生肾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黑,在音为羽,在声为呻,在变动为栗,在窍为耳,在味为咸,在志为恐,惟北方肾脏之寒水为然耳。)

恐伤肾,思胜恐;寒伤血,燥胜寒;咸伤血,甘胜咸。

(恐伤肾,思胜恐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肾藏五脏之精,而属于阴,故不言骨而言血,寒伤血,燥胜寒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咸伤血,甘胜咸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土能胜水,当云湿胜寒,今云燥胜,以明寒湿同类,燥土之气,以胜水气之寒也。此天之五方五气,地之五行五味,人之五脏五体,而有阴阳之应象者如此。)

故曰: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;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;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;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

(此举《天元纪大论》之言,以明天地、阴阳、水火之义。上天下地,万物在其中,故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。血阴气阳,男女借以生,故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。阴阳左右旋转,为血气循行之道,故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。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,为天地阴阳之应验,故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)

阴阳者,万物之能始也。

(天地之阴阳,血气之阴阳,左右之阴阳,水火之阴阳,凡此阴阳者,乃万物之能始也,易曰:坤以简能,乾知大始,此之谓也。)

故曰:阴在内,阳之守也;阳在外,阴之使也。

(《生气通天论》岐伯曰:阴者,藏精而起亟,即阴在内,而为阳之守也;阳者,卫外而为固,即阳在外而为阴之使也。岐伯举此,以明阴阳为万物之能始,故内外相应如是也。)

帝曰:法阴阳奈何?

(承岐伯阴阳应象之论,欲人取法阴阳而调治之,以合圣人论理人形之道,故问法阴阳奈何。)

岐伯曰:阳胜则身热,腠理开,喘粗,为之俛仰,汗不出而热,齿干,以烦冤、腹满死。能冬不能夏。

(俛,犹俯也。冤,屈抑也。法阴阳者,阴阳不可偏胜,如阳胜则火热有余而身热,热气在表则腠理开,热气在里则喘粗,表里皆病则为之俯仰,汗不出而内外皆热也。齿干,津液竭也。以烦冤、腹满死者,津液既竭,又心烦而屈抑不舒,腹满而土气内绝,故死。虽不即死,也能冬不能夏,冬时寒冷,阳胜可容,夏时炎暑,不堪煎厥矣。)

阴胜则身寒,汗出,身常清,数栗而寒,寒则厥,厥则腹满,死。能夏不能冬。

(数,音朔。阴胜则水寒有余,而身寒。寒气在表,则汗出,身常清。寒气在里,则数栗而寒。表里不相接,故寒则四肢厥,四肢厥者,生阳不达于外,厥则腹满死者,土气复绝于内,故死。虽不即死,亦能夏不能冬,夏时炎暑,阴胜可容,冬时寒冷,不堪凛冽矣。)

此阴阳更胜之变,病之形能也。

(寒病而至于冬,则阴气更胜,热病而至于夏,则阳气更胜,故曰此阴阳更胜之变。或能冬而不能夏,或能夏而不能冬,故曰病之形能也。是阴阳不可偏胜,偏胜则病也。)

帝曰:调此二者奈何?

(承阴阳偏胜之意,复问调此二者奈何?)

岐伯曰:能知七损八益,则二者可调,不知用此,则早衰之节也。

(阴阳二气本于天真,能知天真之七损八益,则阴阳二者可调。七损者,女子以七为纪,月事贵乎时下,故曰损;八益者,男子以八为纪,精气贵乎充满,故曰益。知七损八益,则阴平阳秘,故二者可调。不知用此损益之法而调治之,则早衰之节也。节,犹候也。)

年四十,而阴气自半也,起居衰矣。年五十,体重,耳目不聪明矣。年六十,阴痿,气大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。故曰:知之则强,不知则老。

(试举早衰之节而略言之,年四十而阴精之气,自失其半也,故起居衰矣。年五十,体重,则耳目不聪明矣。年六十,阴痿,则气大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。故曰知之则强,能知七损八益,则身强。不知则老,不知七损八益,则身老也。)

故同出而名异耳。

(同出于斯世之中,而强、老之名则异耳。)

智者察同,愚者察异。愚者不足,智者有余。有余则耳目聪明,身体轻强,老者复壮,壮者益治。

(察同者,于同年未衰之日,而省察之,智者之事也。察异者,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,愚者之事也。愚者察异,故愚者不足,智者察同,故智者有余。有余,则年五十体重、耳目不聪明者,今则耳目聪明,而身体轻强;年六十阴痿、气大衰者,今则老者复壮;年四十而阴气自半者,今则壮者益治矣。)

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憺之能,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故寿命无穷,与天地终,此圣人之治身也。

(圣人治世,本无为而有为,恬憺虚无,体同于天,故能论理人形,列别脏腑,端络经脉,会通六合,而如帝之所问也。此言阴阳秉在天之神,而应象无方,惟圣人能取法而调治之。)

天不足西北,故西北方,阴也,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。地不满东南,故东南方,阳也,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。

(圣人寿命与天地终,则人之形体即天地之形体也。天为阳,人身耳目为阳,天不足西北,是阳体而不足于阴方,故西北方,阴也,人身右为西北,而人右耳目,不如左耳目之明也。地为阴,人身手足为阴,地不满东南,是阴体而不足于阳方,故东南方,阳也,人身左为东南,而人左手足,不如右手足之强也。)

帝曰:何以然?

(何以在左则耳目明,而手足不强,在右则手足强,而耳目不明。)

岐伯曰:东方,阳也。阳者,其精并于上,并于上,则上明而下虚,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。西方,阴也,阴者,其精并于下,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耳目不聪明,而手足便也。

(便,平声。人身南面而立,左东右西,左者乃东方阳也,阳者,其精并于上,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,故使左耳目聪明,而左手足不便也,右者乃西方阴也,阴者,其精并于下,并于下,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右耳目不聪明,而右手足强便也。)

故俱感于邪,其在上则右甚,在下则左甚,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,故邪居之。

(一身形气,俱感于邪,其病在上,则上为阳,而右虚,故右甚,右甚即阳体而不足于阴方之义,其病在下,则下为阴,而左虚,故左甚,左甚即阴体而不足于阳方之义。此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,而人身有左右阴阳之不足也,故邪居之。)

故天有精,地有形,天有八纪,地有五里,故能为万物之父母。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,是故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。故能以生长收藏,终而复始。

(里,理通。人身应天地者,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,而神明之所主也。精,精华也,故天有精。形,形体也,故地有形。八纪,春夏秋冬,二分二至,八节之大纪也,故天有八纪。五里,东南西北中,五方之道理也,故地有五里。既有精,有形,复有纪,有理,故能为万物之父母。清阳上天,天有精也,浊阴归地,地有形也,动者天之纪,静者地之理,是故天地之动静,皆神明为之纲纪,故能以生长收藏,终而复始,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也。)

惟贤人上配天,以养头,下象地,以养足,中傍人事,以养五脏。

(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憺之能,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惟贤人则上配天以养头,下象地以养足,中傍人事以养五脏,盖圣人无为以合天地,贤人则有为以合天地也。)

天气通于肺。

(人身配天象地,而天地之气亦通于人。肺位居高,主周身之气,而天气与之相通。)

地气通于嗌。

(嗌,咽嗌也。嗌受水谷,下接胃口,而地气与之相通。)

风气通于肝。

(肝属木,其气风,故风动之气与之相通。)

雷气通于心。

(心属火,火炎上,故雷气与之相通。)

谷气通于脾。

(脾土之气,灌于四旁,故四方空谷之气与之相通。)

雨气通于肾。

(雨气即水气,肾寒主水,故雨水之气与之相通。)

六经为川。

(三阴之经主五脏,三阳之经主六腑,六经为川者,三阴三阳之六经,如川之流而脉络贯通也。)

肠胃为海。

(人借后天水谷以生,肠胃受盛水谷,如海之大,而众流所归也。)

九窍为水注之气。

(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耳、目、鼻、口、前后阴,皆有水津以贯注,故九窍为水注之气。)

以天地为之阴阳,阳之汗,以天地之雨名之,阳之气,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暴气象雷,逆气象阳。

(五脏六经,肠胃九窍,上合天地,有阴有阳,皆以天地为之阴阳,故人身阳气宣发之汗,可以天地之雨名之,人身阳热运行之气,可以天地之疾风名之,其一时忿怒之暴气,可以象雷鸣之鼓击,其暴气未平之逆气,可以象阳火之亢热。)

故治不法天之纪,不用地之理,则灾害至矣。

(天地之阴阳,即人身之阴阳也,人身之阴阳,即天地之阴阳也。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纪,不用地之五理,则灾害至矣。)

故邪风之至,疾如风雨。

(灾害之至,起于瞬息,故邪风之至于人身而发病,则疾如风雨。)

故善治者,治皮毛。

(邪之中人,始伤皮毛,故善治者治皮毛。)

其次治肌肤。

(留而不去,则入于肌肤,故其次治肌肤。)

其次治筋脉。

(留而不去,则入于筋脉,故其次治筋脉。)

其次治六腑。

(留而不去,则入于腑,故其次治六腑。)

其次治五脏。治五脏者,半死半生也。

(留而不去,则入于脏,故其次治五脏,治及五脏,则半死半生,可不慎欤!)

故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;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于六腑;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。

(上文皮肌筋脉腑脏之病,有因于天者,有因于地者,有因于人者,故天之邪气,感于人身,则害人五脏。邪气,风寒暑湿燥火也。人之水谷之寒热,感于人身,则害六腑。水谷寒热,饮食失宜,或寒或热也。地之湿气,感于人身,则害皮肉筋脉,因于湿者,下先受之,故曰地之湿气。)

故善用针者,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,以观过与不及之理,见微得过,用之不殆。

(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,故善用针以治之者,知阳病必行于阴也,当从阴以引之而出于阳;知阴病必行于阳也,当从阳以引之而离于阴。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缪刺之法也。以我知彼,以我之神,会彼之神也。以表知里,视其表阳,知其里阴也。以观过与不及之理,言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,所以观其太过与不及之理,而为用针之法也。故必见微得过,过,失也,病始于微萌,而得其过失之所在,然后用针以治之,而不至于危殆也。)

善诊者,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,审清浊,而知部分;视喘息,听音声,而知所苦;观权衡规矩,而知病所主;按尺寸,观浮沉滑涩,而知病所生。以治,无过;以诊,则不失矣。

(分,去声。未针之先,必以脉诊,故善诊者,察色脉,别阴阳,审色之清浊,而知面王之部分。视气之喘息,听言之音声,而知脏腑之所苦。观权衡规矩,脉应四时,而知病之所主。按下尺上寸,以观三部之浮沉滑涩,而知病之所生。能如是也,以之施治,则无过愆,以之为诊,则不失矣。)

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,其盛,可待衰而已,故因其轻而扬之,因其重而减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
(言病之始起也,可刺之而已其病。方其盛也,可待其自衰,乃刺之,而已其病。故因其病轻之时,而发扬之,乃始起刺已之意也;因其盛重之时,而衰减之,乃其盛待衰之意也;因其衰减而彰明之,乃衰而刺已之意也,此善诊而为刺之之法也。)

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

(不行刺法,但以气味之药治之。凡形体不足而羸瘦者,当以阳分之气药温之,阳气为能外达也;阴精不足而虚弱者,当以阴分之味药补之,阴味为能内滋也。)

其高者,因而越之。

(可吐而已。)

其下者,引而竭之。

(可下而已。)

中满者,泻之于内。

(可消而已。)

其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。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。

(其有邪者,邪从汗解,故当渍形以为汗,申明渍形为汗,乃其邪病之在皮者,是可汗而发之也。)

其剽悍者,按而收之。

(病气剽悍,是当按收,恐正气之并脱也。)

其实者,散而泻之。

(病气内实,是宜散泻,恐邪气之过实也。)

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。血实,宜决之;气虚,宜[制/牛]引之。

([制/牛],作掣,导也。凡此施治之法,当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柔刚者,乾刚坤柔,亦天地之道也。阳盛则阴虚,故阳病当治其阴,阴盛则阳虚,故阴病当治其阳。定其血气,定其病之在血在气也。各守其乡,血病勿使伤气,气病勿使伤血也。血实宜决之,勿使伤气矣,气虚宜掣引之,勿使伤血矣。)

(此一节,言人身之阴阳形体,而应象于天地,是当法天地之阴阳,以为诊治之善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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