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:女科折衷纂要
《大全》云∶娠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,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,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产者,各根据法治之。
薛氏曰∶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,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。
本文传播知识,如有侵权,请联系微信tunyi13166124885;本文非处方,如需治病,请联系医院。
上一节 返回目录 下一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