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:外台秘要

用药分两煮汤生熟法则一十六首

《千金》或曰:古人用药至少,分两亦轻,瘥病极多。观君处方,非不烦重,分两亦多,而差病不及古人者,何也?答曰:古者日月长远,药在土中自养经久,气味真实,百姓少欲,禀气中和,感病轻微,易为医疗。今时日月短促,药力轻虚,人多巧诈,感病厚重,难以为医。故病轻药味须少,疴重用药即多,此则医之一隅,何足怪也。

又古之医者,自解采取,阴干、曝干,皆悉如法,用药必依土地,所以疗十得九。今之医者,但知诊脉处方,不知采药时节,至于出处土地、新陈虚实,一皆不悉,所以疗十不能得愈五六者,实繇于此。处方者,常须加意,重复用药,药乃有力。若学古人,徒自误耳。将来学者,须详熟之。

凡紫石英、白石英、朱砂、雄黄、硫黄等,皆须光明映澈,色理鲜净者为佳。不然,令人身体干躁发热,口干而死。

凡草木药,皆须土地坚实,气味浓烈。不尔,疗病不愈。

凡狼毒、枳实、橘皮、半夏、麻黄、吴茱萸,皆欲得陈久者良,其余惟须精新也。

问曰:凡和合汤药,治诸草石虫兽,用水升数、消杀之法则云何?答曰:凡草有根茎枝叶、皮骨花实,诸虫有毛翅皮甲、头足尾骨之属,有须烧炼炮炙,生熟有定,一如后法。顺方者福,逆之者殃。或须皮去肉,或去皮须肉,或须根茎,或须花实,依方炼治,极令净洁,然后升合秤两,勿令参差。药有相生相杀,气力有强有弱,君臣相理,佐使相持,若不广通诸经,即不知有好有恶,或医自以意加减,不依方分,使诸药草石强弱相欺,入人腹中,不能治病,更加斗争。草石相反,使人迷乱,力甚刀剑。若调和得所,虽未能治病,犹得利安五脏,于病无所增剧。例曰:诸经方用药,所有熬炼节度,皆脚下注之,今方不然。此篇具条之,更不烦别注之。

凡药治择熬炮讫,然后秤之以充用,不得生秤。

凡石药及玉,皆粹如米豆,以绵裹,内汤酒中煮之。

凡钟乳及诸石,以玉锤著水研之三日三夜,漂炼,务令极细。干研则七日七夜。

凡银屑,以水银和成泥。

凡礜石,以黄土泥团之,火烧半日乃熟可用,仍不得过之。不炼生入药,使人破心肝。

凡朴硝、矾石,烧令汁尽,乃入丸散。芒硝、朴硝,皆绞汤讫,乃内汁中,更上火两三沸,令烊尽乃服。

凡汤中用丹砂、雄黄,细熟研如粉,临服乃投汤中,搅令调和服之。

凡汤中用完物,皆擘破,干枣、栀子之类是也。用细核物,亦打破,山茱萸、五味子、蕤核、决明子之类是也。细花子物,正尔完用之,旋覆花、菊花、地肤子、葵子之类是也。米麦豆辈,亦完用之。

凡橘皮、吴茱萸、椒等,入汤不㕮咀。

凡诸果子仁,皆去尖皮及两仁者,汤揉挞去皮,仍切之。用栀子者,去皮。用蒲黄 者,汤成下。

凡生麦门冬、生姜入汤,皆切,三捣三绞取汁,汤成去滓下之,煮五六沸,依如升数,不可共药煮。一法薄切用之。

凡麦门冬,皆微润,抽去心。

凡麻黄,去节,别煮两三沸,掠去沫,更益水如本数,乃内诸药煮之,不尔,令人烦,寸斩之。小草、瞿麦,五分斩之。细辛、白前,三分斩之。膏中细切用之。

凡牛膝、石斛等入汤酒,拍碎用之。石斛入丸散者,先以碪槌极打令碎,乃入臼。不尔,捣不熟。

凡用桂、厚朴、杜仲、秦皮、木兰皮辈,皆削去上虚软甲错,取里有味者秤之。茯苓、猪苓,削去黑皮秤。牡丹、天门冬、巴戟天、远志、野葛等,皆槌破去心。紫菀洗去土,曝干乃秤之。薤白、葱白,除青令尽。莽草、石南、茵芋、泽兰,剔取叶及嫩茎,去大枝。鬼臼、黄连,皆除根毛。石韦、辛夷,拭去毛,又去心。蜀椒(去目)及闭口者。用大枣、乌梅,皆去核。用鬼箭,削取羽皮。

凡茯苓、芍药,补药须白者,泻药惟赤者。

凡菟丝子,汤淘汰去土,干漉,暖酒渍之一宿,漉出,曝微白捣之。不尽者,更以酒渍之三五日乃出,曝微干捣之,须臾悉尽,极易碎。

凡甘草、厚朴、枳实、石南、茵芋、藜芦、皂荚之类,皆炙之。而枳实去瓤,藜芦去头,皂荚去皮子。

凡椒、云实,微熬令汗出,即有势力。

凡汤、丸、散,用天雄、附子、乌头、乌喙、侧子,皆煻灰炮令微拆,削去黑皮乃秤之。惟姜附汤及膏酒中即生用,亦削去皮乃秤之,直理破作七八片。

凡半夏,热汤浸,洗去上滑,一云十洗四破乃秤之,以入汤。若膏酒丸散,皆煻灰炮之用。

凡巴豆,去心皮膜,熬令紫色。杏仁、桃仁、葶苈、胡麻诸有膏脂药,皆熬黄,别捣令如膏脂㩢,视之泯泯尔,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,合研捣令消散,乃复都以轻绢筛之须尽,又内臼中,依法研治数百杵也。汤膏中亦有熬者,虽有生用者并捣破。

凡麦糵、麹末、大豆黄卷、泽兰、芜荑,皆微炒。干漆熬令烟断,乌梅入丸散熬之。用熟艾者,先炒细擘,合和诸药捣之。今细散不可筛者,内散中和之。

凡用诸毛羽、齿牙、蹄甲、龟鳖、鲛鲤等,甲皮、肉骨、角筋、鹿茸等,皆炙之。蛇蜕皮微炙。

凡用斑蝥诸虫,皆去足翅,微熬。用桑螵蛸,中破炙之。牡蛎熬令黄色。僵蚕、蜂房微熬之。

凡汤中用麝香、犀角、鹿角、羚羊角、牛黄,须末如粉,临服内汤中,搅令调和服之。

凡丸散用胶,先炙,令通体沸起,燥乃可捣,有不沸处,更炙之断。下汤直尔用之,勿炙。诸汤中用阿胶,皆绞汤毕,内汁中,更上火令烊尽。

凡用蜜,先以火煎,掠沫,令色紫黄,即丸经久不坏。掠之多少,随蜜精粗,遂至大稠,于丸弥佳。

凡丸中用蜡,烊之,投少蜜中搅调,以和药。

凡汤中用饴糖,皆汤成下。诸汤用酒者,皆临熟下之。

又云:古秤惟有铢两,而无分名,今则以十黍为一铢,六铢为一分,四分为一两,十六两为一斤,此则神农之秤也。吴人以二两为一两,隋人以三两为一两,今依四分为一两为定。方家有云等份者,皆是丸散,随病轻重,所须多少,无定铢两,两三种或五种,皆悉分两同等尔。

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,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,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。假令日服三方寸匕,须瘥止,是三五两药尔。

凡散药有云刀圭者,十分方寸匕之一,准如梧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,取不落为度。钱匕者,以大钱上全抄之;若云半钱匕者,则是一钱抄一边尔,并用五铢钱也。钱五匕者,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,亦令不落为度。一撮者,四刀圭也。十撮为勺,十勺为一合。以药升分之者,谓药有虚实轻重,不得用斤两,即以升平之。药升方作上径一寸,下径六分,深八分,内散勿按抑之,正尔微动,令平调耳。今人分药,不复用此。

凡丸药,有云如细麻者,即胡麻也。不必扁,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。如黍粟亦然,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。如大麻子者,即今大麻子,准三细麻也。如胡豆者,今之青斑豆也,以二大麻子准之。如小豆者,今赤小豆也,粒有大小,以三大麻子准之。如大豆者,以二小豆准之。如梧桐子者,以二大豆准之,一方寸匕散,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度。如弹丸及鸡子黄者,以十梧子准之。

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,当先去心皮毕,乃秤之,以一分准十六枚。附子、乌头若干枚者,去皮毕,以半两准一枚。枳实若干枚者,去核毕,以一分准二枚。橘皮一分准三枚。枣有大小,以三枚准一两。干姜一累者,以半两为正,《本草》云以一两为正。

凡方云半夏一升者,洗毕秤五两为正。椒一升,三两为正。吴茱萸一升,五两为正。菟丝子一升,九两为正。菴䕡子一升,四两为正。蛇床子一升,三两半为正。地肤子一升,四两为正。此其不同也。云某子一升者,其子各有大小、虚实、轻重,不可通以秤准,皆取平升为正。

凡方云桂一尺者,削去皮,重半两为正。甘草一尺者,重二两为正。云某草一束者,重三两为正。云一把者,重二两为正。

凡方云蜜一斤者,有七合。猪膏一斤者,一升二合。

凡汤酒膏药,旧方皆云㕮咀者,谓秤毕,捣之如大豆,又使吹去细末,此于事殊不允当。药有易碎难碎,多末少末,秤两则不复均平,今皆细切之,较略令如㕮咀者,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。凡云末之者,谓捣筛如法也。

凡丸散,先细切,曝燥乃捣之。有各捣者,有合捣者,并随方所言。其湿润药,如天门冬、干地黄辈,皆先切,曝干,独捣令偏碎,更出细擘,曝干。若值阴雨,可微火烘之,小停冷乃捣之。

凡湿药,燥皆大耗,当先增分两,须得屑乃秤之为正。其汤酒不须如此。

凡筛丸药,用重密绢令细,于蜜丸易熟。若筛散,草药用轻疏绢,于酒中服即不泥。其石药亦用细绢筛,令如丸药者。

凡筛丸散药毕,皆更合于臼中,以杵捣之数百过,视其色理和同为佳。

凡煮汤,用微火令小沸,其水数依方多少,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,煮取四升,以此为率,皆绞去滓,而后酌量也。然则利汤欲生,少水而多取汁者,为病须快利,所以少水而多取汁。补汤欲熟,多水而少取汁者,为病须补益,是以多水而少取汁。好详视之,不得令水数多少。汤熟,可用新布,两人以尺木绞去滓,澄去垽浊。分再服、三服者,第二、第三服以纸覆令密,勿令泄气,欲服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,若于铛中,勿令有水气。方云再服、三服者,要令力势相及,并视人之暴羸,病之轻重,以为进退增减之,不必悉依方说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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