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椎肺俞肝俞穴图 大椎(本作 )一穴,图经云,在第一椎上,陷中,手足三阳督脉之会,可刺入五分,留三呼,泻五吸。
琥按仲景云,刺大椎第一间,当是此穴,成注不明,而条辩尚论等书,皆不言及,此不知仲景刺大椎法,与太阳病刺风府之义,实相同耳,故余于上图补出,以备后学参考。
琥又按仲景刺大椎一穴者,此并太少之邪而合泻之也,合泻之,而病邪不已,则分泻之,故又刺肺俞与肝俞焉。
肺俞二穴,图经云,在第三椎下,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,足太阳脉气所发,可刺入三分,留七呼,得气即泻,肥人。
可刺入五分,不可灸。
肝俞二穴,图经云在第九椎下,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,可刺入三分,留六呼,不可灸。
琥按上四穴,非禁灸,但灸非热病所宜耳。
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,颈项强而眩者,当刺大椎,肺俞,肝俞,慎勿下之,(此条与上条之证相同,上条云慎不可发汗,此条云,慎勿下之,正以下为少阳所,禁且太阳病,邪犹在经,亦不可下,愚于前注,已明言不可下之义,大抵以上两条证,乃互文以见意也,愚按成注云,刺大椎肺俞,以泻太阳之邪,刺肝俞,以泻少阳之邪,则是成氏终不知大椎一穴,实合太少而齐泻,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,竟置大椎而不论,大误之极,)以上太少相并可刺病二条(自原论中第四卷太阳治法下集附于此)(重出例)太阳病,头痛,至七日以上,(云云)若欲作再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,则愈,(此条病注已见前第三卷太阳上编但仲景云,针足阳明成注未明指其穴,考之庞氏总病论云,补足阳明上三里穴,推庞氏之意,以足三里穴得补,则经气实而不传,殊不知成注云,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,以泄其经中之热,使热邪得泄,不至再传他经,故云。
愈也,庞氏不明用针之理,竟以泻为补,误极误极,又考张氏缵论云,刺冲阳穴,按冲阳,即仲景所谓趺阳脉也,在足跗上五寸,高骨间动脉,愚以仲景有诊趺阳法,而不言刺,张氏之言,实本史氏伤寒论注,不足法也,今止就足三里穴。
附图于后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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