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高云:《灵枢·官针篇》云:刺有十二节。《刺节真邪论》云:刺有五节。长,犹广也。所以广五节十二节之刺,故曰长刺节。高本,删“论”字。简按:长者,触类而长之之长。(易系辞)高注为是,马吴以为长于刺法之义,误。)
刺家不诊 张云:善刺者,不必待诊,但听病者之言,则发无不中。此以得针之神者为言,非谓刺家概不必诊也。《十二原篇》又曰:凡将用针,必先诊脉,视气之剧易,乃可以治。其义为可知矣。
听病者言 吴云:听病者其所苦,而刺之。
头疾痛 高云:因病在头,卒然而痛也。
为藏针之 马云:言头痛者,其病在脑。脑,即骨也。乃深入其针,如藏物然。张云:藏,言里也,即深入其针之谓。志云:藏,隐也,谓隐针而藏刺之也。盖头之皮肉最薄,易至于骨,故至骨而无伤骨。简按:藏字未详,吴根据全本删之,似是。
上无伤骨肉及皮 吴:“上”作“止”,连上句,是。
皮者道也 马云:皮乃经脉往来之路,不可伤也。简按:王注是。
阴刺 马云:按《官针篇》云:五曰阳刺。(《灵枢》:作“扬”。)阳刺者,正纳一,旁纳四,而浮之,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。十曰阴刺,阴刺者,左右率刺之,以治寒厥。足踝后,少阴也。今本篇阴刺之法,乃是阳刺,则“阳”误作“阴”。张高同。
大脏 吴作“本脏”。注云:寒热之气深,而专于一脏者,求其本脏而刺之。简按:马张并根据王为“五脏”,是。
脏会 吴云:刺俞之迫脏者,以其为脏气所会集也。
与刺之要 高本:寒热去下句,刺之下句。注云:止与刺者,中病即止之意。下凡言止者,皆止与刺也。无论阳刺阴刺,大要发针之时,贵浅出其血,以通络脉也。简按:“与”字未妥,高注稍通。
血小者 《甲乙》:作“而一”字。今从之。
深之 马云:深,当作浅。吴云:腐肿,外肿也。大为阳毒,其患浅。小为阴毒,其患深。刺者亦视其小大深浅,而刺之也。张同。高云:多血,多脓血也。大痈多血,当浅刺之。小者,小痈也,痈小未溃,毒气在内,当深刺之。简按:“血小者”三字,据《甲乙》,改作“而一”字,义自分明,不须费解。
皮[骨盾]马云:《内经》中,有应用肉旁者,每以骨旁代之,有应用骨旁者,每以肉旁代之。则[骨盾]可作腯。《左传》:桓公六年,随季梁谏追楚师,而公言牲牷肥腯。腯亦肥意,皮腯原非穴名,愚意自少腹之皮肥浓以下,尽其少腹内,取穴而止。张云:当作皮䯏。䯏,骨端也。盖谓足厥阴之章门、期门二穴,皆在横皮肋骨之端也,及下至小腹而止者,如足阳明之天枢、归来,足太阴之府舍、冲门,足少阴之气穴、四满,皆主奔豚积聚等病。吴亦作䯏,注云:当是肋骨之端,大包穴之分。简按:[骨盾],《字书》无所考,熊音,徒骨切,盖以为腯字。(腯,音突。)马说本此,志高并同。《新校正》,引《释者》,作皮䯏,苦末反。今考卷末《释音》,光抹切。张注从之。䯏,《集韵》,骨端也。今仍张注。
两旁四椎间 马云:乃手厥阴心包络之俞也。张高同。吴云:当是膏肓之穴处。志同。简按:《千金方》:厥阴俞,在第四椎下,两旁各一寸半。《甲乙》不载,故王云:据《经》无俞,知古经无此穴。
髂髎 熊音,上口亚反,腰骨也,下力条反。诸注并根据王义云:居髎穴也。简按:髂,又作䯊,《玉篇》:腰骨也。王履《小易赋》云:腰当监骨之上兮,监骨下则尻椎可度。腰骨曰腽(乌老切),腽上曰䯊。程序《医彀》云:尻上横者,为腰蓝骨,蓝骨上为腰骨,一名腽(音袄),腽上为䯊。沈彤《释骨》云:骶之上,挟脊十七节,至二十节起骨,曰腰髁骨,曰两踝,其旁临两股者,曰监骨,曰大骨,曰髂。今根据《玉篇》及王注,沈说为是。《甲乙》:居髎,在章门下八寸三分,监骨上(当作“下”字,误),陷者中。
季胁肋间 马引王注京门,作章门,志仍之,恐误。《甲乙》云:京门,在监骨下(当作“上”字,误。),腰中挟脊季肋下一寸八分。
导腹中气 吴云:导,引也。导引腹中热气,下入少腹,则病已也。
少腹两股间 高云:冲门穴也。简按:《甲乙》云:冲门上,去大横五寸,在府舍下,横骨两端约文中。诸注不指言穴名,为肝肾穴者是。
腰髁骨间 马本:无“骨”字。张云:凡腰中在后在侧之成片大骨,皆曰髁骨。在后者,足太阳之所行;在侧者,足少阳之所行。高云:背十三椎下外旁,肓门穴也。简按:高注非是。
病起筋炅 志云:筋舒而病起,筋热而病已。高云:刺之得宜,则病起筋热,病起筋热则病已,病已而止刺也。简按:高注义通,吴删“病起”二字。
大分小分 马云:《气穴论》曰:肉之大会为谷,则合谷、阳谷等,为大分。肉之小会为溪,则解溪、侠溪等,为小分。
痈发若变 《灵官针篇》云:疾浅针深,内伤良肉,皮肤为痈。吴云:变其常也,马云当发痈,而有他变也。
诸分且寒且热 高云:病在诸阳脉,而且寒且热,则邪气乘于经脉矣;诸分而且寒且热,则邪气乘于分肉矣。分肉之邪,经脉之邪,两相交并,病名曰狂。简按:上文“且寒且热”四字,疑衍。
名曰狂 张云:且寒且热者,皆阳邪乱其血气,热极则生寒也,故病为狂。
岁一发不治 张云:阴胜则为癫病,岁一发月一发者,气深道远,有宿本也,故不易治。月四五发者,暴疾耳,其来速其去亦速,此为可治者也。
其无寒者 马云:若至于无寒,则为病已之兆。张云:若其无寒者,则癫疾亦有阳邪,或泻或补,当用针调之也。按:《甲乙经》曰:刺诸分,其脉尤寒者,以针补之。是乃言为阴证。
病风且寒且热 马云:此即《风论》之所谓寒热证也。吴云:炅汗出者,寒去独热,而汗出也。数过,数次也。刺诸分理络脉者,贵乎多刺也。汗既出,而犹寒热,则邪盛而患深,非可以旦夕除者,必三日一刺,百日始已。
大风 马云:即《风论》及《灵·四时气篇》,皆谓之疠也。疠,音癞。
刺肌肉 张云:所以泄阳分之毒,风从汗散也。
刺骨髓 张云:所以泄阴分之风毒也。
须眉生而止针 吴云:风毒去尽,营卫皆复,须眉重生,而止针矣。高云:凡二百日,则天干二十周,须眉生,而止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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