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云:宣,发也,五气,木火土金水也,言五气有入,有病,有并,有恶,有液,有禁,有发,有乱,有邪,有藏,有主,有伤,有应,是篇皆发明之。
是谓五入 马云:此与《灵枢·九针论》同,但彼多淡入胃一句。简按:《周礼·疾医职》云:凡和,春多酸,夏多苦,秋多辛,冬多咸,调以滑甘。与此同义。
心为噫 马云:口问篇云:噫出于胃。三部九候论与此篇,皆曰:心为噫。考脉解篇,所谓上走心为噫者,阴盛而上走于阳明,阳明络属心,故曰上走心为噫也,经典之旨,岂非二而一者耶?张云:噫,嗳气也,遍考本经,绝无嗳气一证,而惟言噫者,盖即是也。简按:《说文》:饱食息也。《礼·内则》:不敢哕噫。是也。(噫,乌界切,音隘,若于希切,音衣,则为痛叹声,与此异义。)嗳,《字汇》:于盖切,音嗳,嗳气也,盖嗳,即噫俗字。高云:噫,微嗳也,非。
肝为语 志云:肝气欲达则为语。诊要经终篇曰:春刺冬分,邪气着脏,病不愈,又且欲言语,此言春令之肝气不舒故也。高云:病气在肝则为语,语,多言也。简按:标曰五气所病,则王、马、吴、张之解并误,下文吞同。
脾为吞 志云:脾主为胃行其津液,脾气病而不能灌溉于四脏,则津液反溢于脾窍之口,故为吞咽之证。简按:据志注吞,即吞酸酢吞之谓。(平脉法云:噫而吞酸,食卒不下。又云:上焦不归者,噫而酢吞。)龚廷贤云:吞酸,与吐酸不同,吞酸,水刺心也,吐酸者,吐出酸水也。是。高云:吞,舌本不和也。未知何据。
肾为欠为嚏 志云:《灵枢》曰:阳者主上,阴者主下,阳引而上,阴引而下,阴阳相引,故数欠,当泻足少阴,补足太阳。(口问篇。)盖少阴之气在下,病则反逆于上,而欲引于下,欲引于下则欠,反逆于上则嚏,盖肾络上通于肺也。简按:九针论,无为嚏二字,此疑衍文。
为哕为恐 简按:为恐,诸注未晰,九针论,无此二字,疑是衍文。
下焦溢为水 高云:下焦病不能决渎,则汎溢而为水。简按:灵兰秘典论云:三焦者,决渎之官,水道出焉。此以下焦与胃大肠小肠膀胱胆并称,则下焦,即灵兰秘典论之三焦(详义:见六节脏象论),而为六腑之一,彼此互考,乃知六腑之三焦,专指下焦而言也。
膀胱不利为癃 马云:灵兰秘典论云: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。今曰不利则为癃,癃者,水道不通之病也。张云:本输篇曰:三焦者,太阳之别也,并太阳之正,入络膀胱,约下焦,实则闭癃,虚则遗溺。盖三焦为中渎之腑,水道之所由出,故三焦亦属膀胱也。简按:《三因方》云:淋,古谓之癃,名称不同也,癃者,罢也,淋者,滴也,今名虽俗,于义为得。简按:淋为小便病,始见六元正纪大论,癃,乃溺闭之通称,马注为得。
胆为怒 张云:怒为肝志,而胆亦然者,肝胆相为表里,其气皆刚,而肝取决于胆也。高云:胆病郁而不舒,则为怒。
是谓五病 志云:谓病五脏五行之气,而六腑亦配合于五行。简按:九针论云:五脏气,心主噫,肺主咳,肝主语,脾主吞,肾主欠,六腑气,胆为怒,胃为气逆哕,大肠小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溺。下焦溢为水,兹举六腑之病,而言五精者,盖以大肠小肠俱为泄欤?
五精所并 吴云:五精,五脏之精气也,并合而入之也,五脏精气,各藏其脏则不病,若合而并于一脏,则邪气实之,各显其志。张云:并,聚也。高云:脏虚而精气并之也,精者阴精,气者阳气。简按:精气,乃水谷之精气,不必分阴阳矣。
并于肝则忧 马云:阴阳应象大论曰怒,而兹曰忧者,以肺气得以乘之也。高云:肝主怒,今曰忧者,上文胆为怒,故此肝为忧,怒为有余,忧为不足也。楼云:忧,当作怒。简按:九针论,亦作忧。
并于脾则畏 马云:阴阳应象大论曰思,而兹曰畏者,盖思过则反畏也。高云:思虑者,脾之精,今曰畏者,虑之至也。楼云:畏,当作思。简按:九针论亦作畏,《甲乙》作饥。(与注一经同。)
五脏化液 高云:化液者,水谷入口,津液各走其道,五脏受水谷之精,淖注于外窍,而化为五液也。
心为汗 吴云:心主血,汗者血之余,故汗为心液。简按:营卫生会篇云:夺血者无汗,夺汗者无血。《三因方》:谓伤寒衄者,为红汗。其意同焉。
肺为涕 简按:诸字书,以涕为目泣,而医家特为鼻液,考《说文》,洟,又作KT,鼻液也,盖KT、涕通用。《玉篇》:KT,他计切,鼻KT。《礼·内则》:不敢唾涕,释文云:本又作洟。
脾为涎 吴张并云:涎出于口,脾之窍也。简按:《证治准绳·损伤门》云:两脸涎囊,知是涎出于口也。
肾为唾 吴云:唾出于廉泉二窍,二窍挟舌本,少阴肾脉,循喉咙,挟舌本,故唾为肾液。高云:《灵枢·根结篇》云:少阴根于泉,结涌于廉泉,舌下窍也,是肾为水脏,从下而上,液虽有五,肾实主之,是以五液皆咸,咸,水味也。
血病无多食咸 张云:血得咸则凝结不流也。五味论曰:血与咸相得则凝。
骨病无多食苦 志云:肾主骨,炎上作苦,苦走骨者,火气下交于肾也,骨病而多食之,则火气反胜矣,此与并于心则喜,并于肾则恐之义相同,盖心肾水火之气,时相既济,故所走互更,其余三脏,是本脏之味,而走本脏所主之筋肉也。简按:《灵·五味论》曰:酸走筋,多食之令人癃,咸走血,多食之令人渴,辛走气,多食之令人洞心,苦走骨,多食之令人变呕,甘走肉,多食之令人心。正与此节同义。九针论曰:苦走血,病在血无食苦,咸走骨,病在骨无食咸,此以本脏之味而言之。
是谓五禁 九针论,作五裁,《五行大义》,引黄帝养生经,作五贼。
阴病发于骨 张云:骨属肾,肾者,阴中之阴也。吴马并同。
阳病发于血 张云:血属心,心者,阳中之阳也。
阴病发于肉 张云:肉属脾,脾者,阴中之至阴也。
邪入于阳则狂 马云:生气通天论曰: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薄疾,并乃狂。
邪入于阴则痹 吴云:邪,阴邪也,痹,痹论所谓五脏痹也,阴邪入于阴,是重阴也,则为五脏痹也。马云:成KT痹也。张云:寿夭刚柔篇曰:病在阴,命曰痹。九针论曰:邪入于阴,则为血痹。
搏阳则为巅疾 张云:搏,击也,巅,癫也,邪搏于阳,则阳气受伤,故为癫疾。上文言邪入于阳则狂者,邪助其阳,阳之实也,此言搏阳则为巅疾者,邪伐其阳,阳之虚也,故有为狂为癫之异也。九针论曰:邪入于阳,转则为癫疾,言转入阴分,故为癫也。简按:搏、薄同,迫也,马吴注,以巅疾为巅顶之疾,并非。徐氏《经络全书》云:搏,当作传,不可从。(下文搏阴同。)癫狂判然两疾,而后世混称难辨,因举数说而昭之。五十九难云:狂癫之病,何以别之?然狂疾之始发,少卧而不饥,自高贤也,自辨知也,自倨贵也,妄笑好歌乐,妄行不休,是也,癫疾始发,意不乐,僵仆直视,是也。杨玄操云:狂病之候,不爱眠卧,不肯饮食,自言贤智,歌乐行走,此是阳气盛之所成,故经言重阳者狂,今世以此为癫病,谬矣,癫,颠也,发即僵仆倒地,故有癫蹶之言,阴气大盛,故不得行立而倒也,今世以为痫病者,误矣。陈氏《雪潭居医约》云:狂,谓妄言妄走也,癫,谓僵仆不省也,各自一症,然经有狂癫疾者(按:厥论:阳明之厥,则癫疾欲走呼,此癫似言狂),有言狂互引癫者,又言癫疾为狂者(按见阴阳类论),此则又皆狂癫兼病,今病有狂言狂走,顷时前后僵仆之类,有僵仆后妄见鬼神,半日方已之类,是以狂癫兼病者也,欲独闭户牖而处,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薄疾并,此乃独狂症也。陈此说,证之经文,验之病者,颇为明晰。
搏阴则为喑 张云:邪搏于阴,则阴气受伤,故声为喑哑。阴者,五脏之阴也,盖心主舌,而手少阴心脉,上走喉咙,系舌本,手太阴肺脉,循喉咙,足太阴脾脉,上行结于咽,连舌本,散舌下,足厥阴肝脉,循喉咙之后,上入颃颡,而筋脉络于舌本,足少阴肾脉,循喉咙,系舌本,故皆主病喑也。九针论曰:邪入于阴,转则为喑,言转入阳分则气病,故为喑也。《楼氏纲目》云:喑者,邪入阴部也。经云:邪搏阴则为喑。又云:邪入于阴,搏则为喑。然有二症,一曰舌喑,乃中风舌不转运之类,是也,一曰喉喑,乃劳嗽失音之类,是也,盖舌喑,但舌本不能转运言语,而喉咽音声,则如故也,喉喑,但喉中声嘶,而舌本则能转运言语也。唐慧琳《藏经音义》云:喑者,寂然而无声,哑者,有声而无说,舌不转也。简按:吴云:喑,哑也。张云:为喑哑。知是楼氏所谓舌喑,琳音所谓哑也。
阳入之阴则静 简按:孙奕《示儿编》云:之字训变。《左传》:遇观之否,言观变为否也。盖阳病在外则躁,若入而变阴则静,下文出之阳意同,王训之为往,似未妥。
是谓五乱 志云:谓邪气乱于五脏之阴阳。简按:曰狂,曰痹,曰癫,曰喑,曰静,曰怒,皆乱气所致,宜曰六乱,然此篇专主五脏而立言,故曰五乱。
皆同命死不治 吴本无命字。马云:是谓五邪,皆同名曰死不治耳。高本同。下句注云:是谓五邪,皆同言五脏受邪,同于木受金刑之义,命死不治,志本亦同。注云:命者,谓计其余命生死之期,期以月节克之,不即死。简按:从马注为是。
肾藏志 九针论,志,作精,《难经》同。
久视伤血 简按:五脏生成篇云:诸脉者,皆属于目,久视伤血者,伤血脉也。
久卧伤气 张云:久卧则阳气不伸,故伤气。
久坐伤肉 张云:久坐则血脉滞于四体,故伤肉。
久立伤骨 志云:久立则伤腰肾膝胫,故伤骨。
久行伤筋 志云:行走罢极则伤筋。
五劳所伤 志云:劳,谓太过也,上古之民,形劳而不倦。简按:劳,《说文》:剧也,从力荧省,荧,火烧,一,用力者劳,鲁刀切。《尔雅·释诂》:劳,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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