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:素问识

六节脏象论篇第九

马云:篇内,首问六六之节,后又问脏象何如,故名篇。高,论上,加大字,云:大论二字,旧本,误传四气调神下,今各改正。简按:此篇论运气,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,故高云尔,不可从也。篇内,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,至孰多可得闻乎?七百一十八字。《新校正》云:全元起注本,及《太素》并无,疑王氏之所补也。今考篇中,多论运气,他篇所无,且取通天论,自古通天者云云,其气三三十一字,与三部九候论,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,凑合为说,其意竟不可晓,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,全袭《左传·文公元年》语,明是非旧经之文,故今除之,不及释义。运气别是一家,无益于医术,前贤诸论,详载于汇考,及解精微论后。

六六之节 张云:天有上下四方,是为六合,地有正隅中外,是为九宫,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,凡寰中物理,莫不由之,故节以六六而成岁,人因九九以制会。简按:诸家俱仍王注,独张注如此,若果如其言,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,而不可云六六九九,王义为得矣。

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:黄钟之数,起于秬黍,以九重之,而制律制度,制量制衡。会,会通也,古者天子巡狩,会诸侯,必同其律,同其度,同其量,同其衡,谓之会通,此人之所制也。志云:盖人有九窍九藏,地有九州九野,以合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,三而成人,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,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。简按:王注及吴志解未允,会,盖《周礼·天官》少宰要会之会。郑注:月计曰计,岁计曰会。《家语·执辔篇》:天一地二人三,三三如九,九九八十一,盖九九八十一,数之极,故曰人以九九制会。

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:岁有三百六十五日,人有三百六十节。《吕览》云:三百六十六日,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。《子华子》云:一人之身为骨,凡三百有六十,精液之所朝夕也。

大神灵问 吴云:神灵,指天地阴阳而言,志注同。简按:王注似允当。

嗜欲不同 吴云: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,各有所通,而入五脏也,诸注并同,今从之。

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: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,此乃地气,非天气也,盖谓风气入肝,暑气入心,湿气入脾,燥气入肺,寒气入肾,当其不亢不害,则能养人,人在气交之中,以鼻受之,而养五脏,是天食人以五气也。简按:吴注似是而却非。下文云:五气入鼻,藏于心肺。若如吴说,则当云藏于五脏,张仍王注,固有以也。(《蠡海集》云:人之水沟穴,在鼻下口上,一名人中,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,天气通于鼻,地气通于口,天食人以五气,鼻受之,地食人以五味,口受之,穴居其中,故名之曰人中。)

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,盖以为修饰之修也。《灵·小针解》:五色循明。古书修循多通用。

以养五气 张云:胃藏五味,以养五脏之气。

神之变也 《新校正》云:全元起本,并《太素》,作神之处,为是。《灵·本神篇》云:生之来谓之精,两精相搏谓之神。《五行大义》云:心藏神者,神以神明照了为义,言心能明了万事,神是身之君,象火。《淮南子》云:神者,心之宝也。

其华在面 张云:心主血脉,血足则面容光彩,脉络满盈,故曰其华在面。

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:阳中之太阳,心也。阴阳系日月篇云:心为阳中之太阳。

魄之处也 《灵·本神篇》云:并精而出入者,谓之魄。

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:阳中之少阴,肺也。《新校正》为是。

精之处也 本神篇云:生之来谓之精。

阴中之少阴 十二原篇云:阴中之太阴,肾也。系日月篇云:肾为阴中之太阴。《新校正》为是。简按:张注引刺禁论,规《新校正》之说,为强解焉。

魂之居也 本神篇云:随神往来者,谓之魂。简按:《左传·昭七年》:子产曰: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阳曰魂,用物精多则魂魄强,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。杜注:魄,形也,阳,神气也。孔颖达《正义》云:人禀五常以生,感阴阳以灵,有身体之质,名之曰形,有嘘吸之动,谓之为气,形气合而为用,知力以此而强,故得成为人也。其初人之生也,始变化为形,形之灵者,名之曰魄也,既生魄矣,魄内自有阳气,气之神者,名之曰魂也,魂魄,神灵之名,附形之灵为魄,附气之神为魂也,附形之灵者,谓初生之时,耳目心识,手足运动,啼呼为声,此则魄之灵也,附气之神者,谓精神性识,渐有所知,此则附气之神也。《孝经》说曰:魄,白也,魂,芸也,白,明白也,芸,芸动也,形有体质,取明白为名,气唯嘘吸,取芸动为义,盖精亦神也,爽亦明也,精是神之未着,爽是明之未昭。《关尹子》云:魂藏肝,魄藏肺。(《五行大义》,引《老子》经亦同。)《韩诗外传》云:精藏肾,神藏心,魂藏肝,魄藏肺,志藏脾。《说文》:魂,阳气也,魄,阴神也,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。

以生血气 简按:上文云:心其充在血脉。又云:肺者,气之本。而又于肝云:以生血气。最可疑,宜依上文例,删此四字,从《太素》,而补入其色与味。

三焦膀胱 简按:五脏别论云: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,此五者,天气之所生也。本脏篇云:肾合三焦膀胱。又云:密理厚皮者,三焦膀胱厚,粗理薄皮者,三焦膀胱薄。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,又《五行大义》,论肾命门云,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,不妨两号。今以《大义》之言,参诸经文,三焦膀胱,乃是一腑。灵兰秘典云:三焦者决渎之官,水道出焉,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。盖以通行水道之用,谓之三焦,其实专指下焦而言,以收藏津液之体,谓之膀胱,此云名曰器,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,与《灵枢》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(此乃与三十一难所论同),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,各各不同。凡经论中有三三焦,详见于张氏《质疑录》,当参考。(王三阳亦有三焦论,其旨略与张意同,出于《伤寒纲目》。)

营之居也 张云:营者,水谷之精气也,水谷贮于六腑,故为营之所居。简按:《灵·营气篇》云:营气之道,内谷为宝,谷入于胃,气传之肺,流溢于中,布散于外,精专者行于经隧,常营无已。痹论云:营气者,水谷之精气也。营卫生会篇云:营气出于中焦,皆其义也。

入出者也 李云:胃受五谷,名之曰入,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,皆主出也。

四白 简按:李杲云:四白,当作四红。非。

四盛以上为格阳 《灵·终始》、禁服并云:人迎四盛,且大且数,名曰溢阳,溢阳为外格。(王引《正理论》,与《伤寒论·平脉法》之文同。)

四盛以上为关阴 终始、禁服并云:脉口四盛,且大且数,名曰溢阴,溢阴为内关。

四倍以上为关格 终始、禁服并云: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,四倍以上,命曰关格,关格者,与之短期。张云:俱盛四倍以上,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,物不可以过盛,盛极则败,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,以阴阳离绝,不能相营,故致羸败(此本吴注,诸家作赢,为盈义)。极,尽也,精气,天禀也,言不能尽其天年,而夭折也。脉度篇曰:邪在腑则阳脉不和,阳脉不和,则气留之,气留之,则阳气盛矣,阳气大盛,则阴不利,阴脉不利,则血留之,血留之,则阴气盛矣,阴气大盛,则阳气不能荣也,故曰关,阳气大盛,则阴气弗能荣也,故曰格,阴阳俱盛,不得相荣,故曰关格。关格者,不得尽期而死也,世人病此不少,历代医师,相传谬甚,夫所谓关格者,阴阳否绝,不相营运,乖羸离败之候也,故人迎独盛者,病在三阳之腑也,寸口独盛者,病在三阴之脏也,或见于人迎,或见于气口,皆孤阳之逆候,实真阴之败竭也,无阴则无根,而孤阳浮露于外耳,凡犯此者,必死无疑,是皆酒色伤精所致。又以人迎在头,系阳明表脉,故人迎倍大者,曰格阳,寸口在手,系太阴里脉,故寸口倍大者,曰关阴,阴阳互极,抗拒不通,故名关格,不可易也。若在尺为关,在寸为格,(《难经》、平脉法,及李杲朱震亨,并从前诸注,皆如此。)关则不得小便,格则吐逆,(《丹溪纂要》,竟立关格门,为病名。)特言膈食与癃闭耳,非此之谓也。简按:盖关格,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,张氏仍马注,发其余义,尤为明确。然脉要精微论曰:阴阳不相应,病名曰关格。《史记》:仓公曰:切其脉,肝气浊而静,此内关之病也。则谓之关格为脉体,而非病名,可耶?(《张氏医通》,立关格门,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,当参考。)

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 滑云:过乎中也,盖极者,中也,不及则不得为中,太过亦不得为中。简按:此说太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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