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:素问识

三部九候论篇第二十

吴据全元起,改为决死生论。

众多博大 志云:离合真邪论曰,余闻九针九篇,夫子乃因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篇,余尽通其意矣。此盖言先立《针经》八十一篇,论九针之道,然众多博大,不可胜数,故愿闻要道。吴以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以下九十九字,为冗文。

属子孙 马云:属、嘱同。张云:属,付也。

著之骨髓 马云:著、着同。张云:着,纪也。

歃血 马云:歃,孟子云:束牲载书,而不歃血。简按:《左传正义》云:凡盟礼,杀牲歃血,告誓神明,若有背违,欲令神加殃咎,使如此牲也。《礼·曲礼》疏:割牲左耳,盛以珠盘,又取血,盛以玉敦,用血为盟书,书成乃歃血读书。熊音:歃,音霎。

更立 宋本:立,作互。马志并同。

九野 吴云:九州之分野。张云:即洛书九宫,《禹贡》九州之义。简按:《淮南·原道训》:上通九天,下贯九野。高诱注云:九天,八方中央也,九野亦如之。又《天文训》:天有九野,九千九百九十九隅,去地五亿万里。注云:九野,九天之野也。王注据《尔雅》,未允。

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吴本: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。

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张云:必受师之指授,庶得其真也。高云:必以指循切,而按导之,乃为部候之真。简按:张注似是,真,当质。王注: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,明是字之误。吴本:直改作质。盖据王注。

两额之动脉 张云:额旁动脉,当颔厌之分,足少阳脉气所行也。简按:马以为瞳子听会等处,非。

两颊之动脉 张云:即地仓大迎之分,足阳明脉气所行也。

耳前之动脉 张云:即和髎之分,手少阳脉气所行也。

形藏四 志云:胃与大肠小肠膀胱,藏有形之物也。高同。简按:形藏四,诸家并仍王义,然头角耳目口齿,理不宜谓之藏。考《周礼·天官》疾医职云:参之以九藏之动。郑注:正藏五,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。志注有所据,今从之。

去其血脉 马云:去其脉中之结血。吴云: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,盖瘀血壅塞脉道,必先去之,而后能调其气之虚实也。

如参舂 高云:此上彼下,彼上此下,不相合也。

目内陷者死 张云:五脏六腑之精气,皆上注于目,而为之精,目内陷者,阳精脱矣,故必死。吴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,其足不可屈伸,死必戴眼十六字,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。

独热者病独寒者病 简按:诸家不注,盖热乃滑之谓,寒乃紧之谓。志云:寒热者,三部皮肤之寒热也,恐非是。

独陷下者病 志云:沉陷而不起也,独大独疾独热者,大过也,独小独迟独陷下者,不及也。

以左手足上上 《甲乙》:手下,有于左二字,无一上字。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。

庶右手足 《甲乙》:庶,作以,无足字,并与《新校正》所引异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,诸家皆仍原文释之。志云:此候生阳之气,以知病之死生也。张云:手足之络,皆可取而验之,手踝之上,手太阴肺络也,足踝之上,足太阴脾络也,肺藏气,而主治节,脾属土,而主灌溉,故可取之以察吉凶。简按:诸家随文诠释,虽其义略通,然不若文本《甲乙》为正,而注意以吴为允。

其应 马云:凡曰应者,应医工之指下也。

蠕蠕然 熊音:蠕,而兗切,虫行貌。张云:谓其软滑而匀和也。

浑浑然 马云:当作混混,不清也。简按:混、浑,古通用,淆杂也。《老子》:浑兮其如浊,不必改字。

是以脱肉 《甲乙》:无是以二字,似是。

身不去者 简按:马注刺要论体解㑊然不去矣云,不能行动而去也。张云:不能动摇来去也,乃并仍王注。志云:邪留于身,而不去者死也,非。

其脉代而钩 高云:代者,乍疏之象也,代而钩者,乍数之象也,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,若其脉代而钩者,乃经络内外不通,故病在络脉,不死也。

一候后则病 志云:一候不应,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,故主病。高云:脉有浮中沉三候,一候后者,浮以候之,脉不应指,不应则病矣。简按:以三部为浮中沉,于《难经》,便取而释之,非。

先知经脉 吴云:经常不病之脉。

以平旦死 吴云:平旦之际,昏明始判之时,阴阳交会之期也,故寒热交作之病,以斯时死。

以日夕死 张云:日夕者,一日之秋也,风木同气,遇金而死。高云:病风者,秋金肃杀之气,病于肺也,日夕,乃申酉之时,肺金主气,肺脏病,故以日夕死。

七诊虽见 简按:七诊,诸家仍王义,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,无复异论。而志云:七诊,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,土绝于四季也,乃至下文风起之病,似七诊之病,而穷矣。熊宗立《脉决》云:七诊者,诊宜平旦,一也,阴气未动,二也,阳气未散,三也,饮食未进,四也,经脉未盛,五也,络脉调匀,六也,气血未乱,七也。张则谓:此七者,焉得皆谓之诊?总之一平旦诊法耳,后世遂尔谬传,竟致失其本原矣。

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:风者,阳病也,故偶感于风,则阳分之脉,或大或疾,经月者,常期也,故适值去血,则阴分之脉,或小或迟,或为陷下,此皆似七诊之脉,而实非也,皆不可以言死,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,而得七诊之脉者,非吉兆也。

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:此承上文,而言风气经月之病,本非七诊之类,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,又非不死之比。简按:王以脉候为脉应,张则为脉息证候,王注似是。

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:上下逆从,各因其次,以治之也。简按:循,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,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。

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《灵·脉度篇》云:经脉为里,支而横者为络,络之别者为孙,盛而血者,疾诛之。简按:《新校正》引《甲乙》,络病者治其络血,无二孙字,今《甲乙》无血字。

在奇邪 马云:其有奇邪者,不正之邪,适然所中者。吴云:奇邪,奇经之邪。张云:奇邪者,不入于经,而病于络也,邪客大络,则左注右,右注左,其气无常处,故常缪刺之。简按:马,在,读为有。

留瘦不移 吴:改瘦作廋,注云:廋,《论语》人焉廋哉之廋,匿也,言病邪留匿而不移。简按:通评虚实论:瘦留着,滑,改瘦作廋,吴亦从之,并似不稳。

节而刺之 张云:凡病邪久留不移者,必于四肢八溪之间,有所结聚,故当于节之会处,索而刺之。志高同。简按:当从王注。

见通之 《新校正》引《甲乙》,是。

瞳子高者 张云:瞳子高者,目上视也,戴眼者,上视之甚,而定直不动也。马云:此章(二十五字)为第八节之脱简。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。

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:王注以为错简者,是也,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。简按:此一句,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,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,而补足太阳之治,俱不可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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