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云:调,调和也,逆调,逆其寒热水火荣卫之气,不调和也,寒热逆调,则为烦为痹,水火逆调,则为肉烁,为挛节,荣卫逆调,则为肉苛,脏气逆调,则为息喘也。
痹气 《圣济总录》云:夫阳虚生外寒,阴盛生内寒,人身阴阳偏胜,则自生寒热,不必外伤于邪气也,痹气内寒者,以气痹而血不能运,阳虚而阴自胜也,故血凝泣而脉不通,其证,身寒如从水中出也,方出于二十卷中。吴云:痹气者,气不流畅,而痹着也。
如炙如火 吴云:如炙,自苦其热,如薰炙也,如火,人探其热,如探火也。简按:当从《太素》之文,下文同。
两阳相得 马云:四肢属阳,风亦属阳,一逢风寒,两阳相得。张同。志云:四肢者,阳明之所主也,两阳,阳明也,两阳合明,故曰阳明,相得者,自相得而为热也。简按:马注为是。
不能生长 简按:《谷梁传》云:独阴不生,独阳不长。正此之义也。
内烁 熊音:烁,书药反。
以水为事 志云:肾气胜者,肾水之气胜也,以水为事者,膀胱之水胜也,谓其人水寒之气偏胜。简按:马张仍王注,为纵欲之义,考文义恐不然。
肾脂枯不长 高云:是人有寒者,平素肾气胜,肾气胜,则以水为事,故太阳阳气衰,太阳阳气衰,则为孤阴,孤阴不长,故肾脂枯不长。
一水不能胜两火 高云:七字在下,误重于此,衍文也。简按:此前注所未发,今从此。
肾孤脏也 高云:寒甚至骨,宜冻栗矣,所以不能冻栗者,肾水生肝木,肝为阴中之阳,故肝一阳也,少阴合心火,心为阳中之阳,故心二阳也,肾为阴中之阴,故肾孤脏也。一阳二阳,火也,孤脏,水也,今一水不能胜二火,故虽寒甚至骨,而不能冻栗也,寒在于骨,病名曰骨痹,骨痹者,骨节拘挛,是人当挛节也。此言水火逆调,而独阳不生,则为肉烁,孤阴不长,则为挛节也。简按:诸家不知前文一水不能胜两火七字衍文,以阳盛阴虚为解,故文理乖违,不能贯通,得高注而义始显。
苛 吴云:苛,胡歌切,麻木不仁也。张云:顽木沉重之谓。简按:王注KT重,考,KT顽,同音。《广韵》:KT,KT痹,五还切。知是王氏以苛为顽麻之义。《说文》:苛,小草也。盖麻痹者,病在皮上,尤细琐者,故取义于苛细。《曲礼》:疾痛苛痒。可以见耳。志云:苛,虐也,谓近衣絮,而苛虐如故也。不可从。
营气虚卫气实也 马云:营气者,阴气也,运于内,为阳之守,故其气虚,卫气者,阳气也,运于外,为阴之使,故其气实。太阴阳明论曰:阳道实,阴道虚。此即本节之义。张云:卫气实者,言肌肉本无恙也。简按:下文云:营气虚则不仁,卫气虚则不用,营卫俱虚,则不仁且不用。则此七字不相冒,恐是衍文,前注似牵强。
不仁且不用 张云:不仁,不知痛痒寒热也,不用,不能举动也。简按:肉苛与不仁自有分,以肉苛而顽麻,故不知痛痒而不仁。吴云:不仁,麻木顽痹也,误。马云:不仁者果核中有仁,惟肉无所知,则若有不能如仁有生意矣,凿亦甚。
肉如故也 《甲乙》:作肉如苛也。马云:其肉未必有减于昔也。张云:肌肉如故,言肌肉本无恙也。高云:肉苛如故也。简按:答语无苛字,当从《甲乙》之文。
曰死 吴云:志不足以帅形气,人虽犹存,夭其生理矣,死其一肢一肉,是为死之徒也。张云:人之身体在外,五志在内,虽肌肉如故,而神气失守,则外虽有形,而中已无主,若彼此不相有也,故当死。简按:吴以死为死肌之死,张注似允当。
不得卧不得行 滑云:多一不字。
下经 简按:《史记》:仓公受《脉书》上下经于阳庆。盖此书也。
不安 张云:反复不宁之谓,今人有过于饱食,或病胀满者,卧必不安,此皆胃气不和之故,按上文所问,不得卧而息无音者,义亦同,此故不复答。
息有音也 张云:病不在胃,亦不在脏,故起居如故,气逆于肺之络脉者,病浅而微,故但为息有音耳。上文所问,有卧行而喘者,义亦类此,故不复答。
主卧与喘也 张云:水病者,其本在肾,其末在肺,故为不得卧,卧则喘者,标本俱病也。上文所问,有不得卧,不能行,而喘者,义类此节,故不复答。本篇所论,喘息不得卧者,有肺胃肾三脏之异,在肺络者,起居如故,而息有音也,病之微者也,在胃者,不得卧,而息有音也,甚于肺者也,在肾者,不得卧,卧则喘也,又其甚者。夫息有音者,即喘之渐,喘出于肾,则病在根本矣,故愈深者,必愈甚,凡虚劳之喘,义亦犹此,有不可不察也。简按:首帝所问者六,而岐伯所答者三,王氏以为古之脱简,张则以为义自含蓄,本无阙文,而吴则补凡三条,八十四字。志云:后人有言简脱者,有增补其文者,圣人立言,浑然櫽括,或言在意中,或意在言表,奈何后学不细心体认,而妄增臆论耶!可谓知言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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